中國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等1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中國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
碳足跡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的特定物件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物件包括產品、個人、家庭、機構或企業。石油、煤炭等含碳資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跡就越大,反之,碳足跡就小。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6日對表示,生態環境部牽頭起草並聯合14個部門印發《實施方案》,明確中國產品碳足跡管理工作目標和實現路徑,強化任務分工和政策協同,提出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旨在加快建立中國碳足跡管理體系,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增進碳足跡工作國際交流互信,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和雙碳目標實現。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制定發佈與國際接軌的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產品碳足跡因數資料庫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點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銜接取得積極進展。
《實施方案》要求,到2030年,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制定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覆蓋範圍廣、資料品質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數資料庫基本建成。
該負責人表示,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方加強協調、形成合力。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各部門、各地區全力打造形成共商、共建、共用的工作格局,統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