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際能源總署(IEA)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在分配2050年碳排放配額時,採用了按國別總量分配的方式。然而,這種方式在分配鋼鐵產業的碳排放配額時,並未充分考慮到各國在經濟發展及鋼鐵產量規模上的差異。由於未考慮鋼鐵產量的問題,中國在接受IEA的碳排放空間後,得出的噸均碳排放上限較其他國家低,這導致了中國在減排方面面臨更大的壓力。
中國媒體表示,理論上,中國應自行制定標準,以更符合自身資源與能源約束條件下的分級門檻和滑軌體系。這一滑軌體系應從三個不同的維度來確定和調整:首先,根據IEA的碳約束空間及演算法,通過動態滑軌的方式確定每年噸鋼排放的閾值和分級系統。其次,根據目前不同製程的碳排放水準和技術產能,確定可以實現的閾值和分級系統。最後,參考其他國家如德國、日本和印度的標準門檻和分級。
在確定閾值滑軌時,需考慮「兩點確定一線」的原則,選擇20%廢鋼比和100%廢鋼比的排放值作為起始和終點,以此來確定不同廢鋼比例的排放線條。選擇20%廢鋼比作為起始點,是因為在中國長流程高爐轉爐製程中,轉爐通常會添加15-20%的廢鋼,這是一個相對合理且常見的操作。而100%全鐵水煉鋼則是一個理論狀態。這樣,得出的線條能更好地反映中國鋼鐵產業的實際排放情況。
在分級問題上,德國標準中包含了近零碳這一等級,而中國標準中並無此命名,導致已達到近零碳水準的鋼材仍被劃分為A級,這對中國鋼材在國際貿易中不利。為此,中國應考慮在標準中增加近零碳等級,與國際接軌。
低碳排放鋼評估結果的應用主要體現在產品命名上。可以根據相鄰等級閾值相較E級基準的降碳倍數,對低碳排放鋼進行命名,如-20%、40%、60%、80%、NZ,便於貿易和終端市場按減排幅度進行選擇與交易。即使官方不設定類似的標準,市場也可能自發形成類似的命名體系,故主動設定標準更有助於低碳排放鋼的推廣與應用。
產品命名系統和績效標籤,最終將成為低碳排放鋼評估方法的具體落地方式。通過合理的命名和標籤體系,中國的低碳鋼產品將能更有效地進入國際市場,並在全球減碳潮流中占據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