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又有新措施,且將自明(2025)年1月1日開始執行,銷歐企業需提高警覺
歐盟新規定指出,歐盟以外的設施營運商可以使用官方提供的CBAM溝通模板,填寫CBAM報告所需信息,以標準化的表格形式傳遞分享给相應歐盟報告人。
此外,官方即將在CBAM注册登記平台推出新通路,為歐盟以外的營運商提供一個便捷的數據上傳與共享管道。通過該線上平台,營運商能够輕鬆註册並提交其設施與排放數據,實現與相應歐盟报報告人即時信息共享,無需再向每個報告人單獨傳遞溝通表。同時,該平台允許營運商對業務敏感數據進行保密處理。
歐盟新規定,將使得歐盟以外的設施營運商能够以更高效安全的方式與歐盟報告人共享CBAM數據,而歐盟報告人也能直接在平台内中自動提取和使用相應數據,確保雙方均能便捷地履行CBAM報告義務。設施營運商的註册通道將於明年1月1日開放,且限制預估值也將不得高於20%,企業要格外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