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淨零碳排與能源轉型成為全球產業發展主軸,工商業儲能系統近年快速成長,不少企業將儲能視為節能減碳的重要工具。然而,專家提醒,儲能本身並非綠電,更不具備創造能源的能力,若忽略碳排放計算方法學與能源來源,恐對儲能產生錯誤認知,甚至誤判實際減碳效益。
禾豐碳中和營運總監薛新祐指出,從物理學角度來看,儲能系統的本質是「能量搬運工」,而非能源創造者。根據熱力學定律,儲能設備無法產生額外能量,其作用僅是將某一時段的電力儲存後,在另一個時間點釋放使用。然而在充放電過程中,電池內阻、變流器及相關設備都會產生能量損耗,目前主流工商業儲能系統的充放電效率約介於85%至90%之間,代表每完成一次循環,約有10%至15%的電力會以熱能形式消散。
他表示,這項物理特性也直接影響儲能系統的碳排放表現。若儲能充電時使用的是以燃煤、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發電為主的電網電力,當電能經過充放電損耗後再釋放使用,每度電所對應的碳排放強度反而可能比直接使用電網電力更高。換言之,若充電來源是高碳排電力,儲能設備在物理意義上不但無法減碳,甚至可能成為「增碳裝置」。
真正決定儲能是否具有減碳效益的關鍵,不在設備本身,而在於其充電電力來源。只有當儲能系統充電所使用的電力100%來自太陽能、風力等再生能源時,儲存後釋放的電力才具備低碳或近零碳特性。因此,儲能的碳足跡完全取決於其承載的能源,而非設備本身。
目前國際碳管理制度無論是ISO 14064、GHG Protocol、SBTi、CBAM或企業碳盤查方法學,均強調以能源來源與實際排放係數進行計算,而非單純以設備名稱判斷其環境效益。因此企業在規劃儲能、綠電或減碳專案時,必須以完整的碳管理方法學為基礎進行評估,而非僅憑市場宣傳或直覺判斷。
他強調,能源轉型已進入制度化管理時代,「綠色」並非口號,而是需要透過科學計算與制度驗證。若觀念錯誤,往往會造成減碳效益高估、投資方向失準,甚至形成「誤會一場」。未來企業推動淨零轉型,應從碳排放源頭與方法學出發,才能真正掌握綠色投資與減碳管理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