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管制(歐盟ETS / 美國Cap and Trade), 總量管制的精神,就是將剩餘碳預算,切分成以噸為單位,再由管制機關(通常是國家 政府)設定逐年減少的碳權總量,發放給各大企業體作為「排放許可執照」,也就是所 謂的「碳權」。 但執行上各國採取的總量管制手段不一,不可能協同均分全球剩餘碳預算,因此大多是先制定了一個減量目標之後,以逐年減少發放量的方式達到強制國內企業減少碳排的目標。
初期為了避免市場震盪,碳權皆是以免費形式發放。未來隨著碳定價漸漸提升,排碳成 本逐漸升高,管制機關會轉型成每年「拍賣」碳權。 例如歐盟ETS系統直至2021年,有約57%的碳權是以拍賣的形式出售 ,拍賣所得皆用 於再生能源、氣候相關用途。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採用的碳定價模型都不一樣,有單獨採用碳稅、碳費的,有單獨做 總量管制的,也有混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