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中和議題中,能耗減排至為重要,以目前全球以電力為主要耗能下,碳排放的電力因子通常涉及使用國際上公認的標準來評估電力的碳排放强度,如何計算碳排的電力排放因素至為重要。
關於碳排放的電力因子計算,目前國際上有諸多權威組織發佈了相關的碳排放核算標準,這些標準涵蓋了國家、企業(組織)、產品和服務、個人等層面。但具體到電力因子的計算,並没有一個统一的國際標準,不同國家和組織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實際情況,制定了各自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標準。
目前台灣所有的電力排碳因子(係數)為,發電業躉售公用售電業電量之電力排碳量+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躉售公用售電業電量之電力排碳量-線損承擔之電力排碳量)÷公用售電業總銷售電量。
國際間所依循模式有以下幾種,IPCC方法、GHG Protocol、ISO標準、IEC標準、地區或國家標準。由於各國認定標準不一,企業在出口時必須取得採購方的認可模式,以免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