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CBAM的規則來看,CBAM的碳準則與產品碳足跡不同,企業應了解,並有所區分。
CBAM(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與碳足跡(產品全生命週期碳足跡)經常被混為一談,甚至直接將兩者劃上等號,但這其實是不對的。
從核算範圍來看,CBAM的主要核算範圍是原材料和生產製造排放,雖然CBAM不包含運輸、使用與報價段的碳排放核算,但也包括在生產製造中消耗的供熱或製冷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無論在哪兒生產的,都要核算在内。
但LCA(產品生命週期)則是從搖籃到墳墓的全生命週期,包括原材料獲取、生產製造、能源消耗、包裝、運輸、使用與報廢,且不同產品的評判規範也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據行業規範來制定相對應的碳排放週期評價。
專家強調,這兩者是有所不同,企業千萬不能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