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碳競爭力,中國工信部擬定,中國零碳工廠政策鬆綁資金出境,未來台資企業可望透過中國新版的國際碳權採購政策,降低減碳成本,整合企業整體碳競爭力。
中國工信部近期發布「關於開展零碳工廠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首次在政策層面明確允許使用跨境碳交易作為達成減碳目標的手段,為中國企業購買國外碳減排量打開合法通道。這項政策對於在中國設廠的台灣企業具有戰略意義,未來可以透過合法運用國際碳權降低碳成本,強化碳競爭力。
據了解,跨境碳交易主要有兩大類型:
一、為「巴黎協定」第六條(A6.4)所規範的政府對政府之間的碳交易;
二、是自願性國際碳市場(如Verra、Gold Standard等)所提供的跨國碳權交易。
此次中國政策的突破,在於過往等碳交易多為中國出口碳減排量予歐盟等發達國家,而這次則是中國企業首次被允許反向購買國外減排量。
業者分析,此舉不僅意味著中國政府鬆綁了資金出境限制,更有可能為日後碳資產管理打下合法基礎。對台商而言,若能善用國際碳權市場,將能在CBAM等碳關稅制度推進前,提前完成產品碳中和與排碳抵換,有助降低出口風險與成本。
觀察多年國際碳策略變化的禾豐碳策略公司總監薛新祐表示,這是中國首次政策性支持跨境碳交易,不僅是綠色金融的突破,更是碳資金合法出境的政策鬆綁訊號。台商如能善用這一機會,未來可望降低碳負擔,掌握綠色競爭優勢。
雖然目前仍有細節尚待釐清,包括碳權認可機制、交易透明度及配額轉換比例等,但政策鬆綁將大幅提升中國乃至亞太地區對全球碳市場的參與度,也可能影響未來碳權價格與流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