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進入實施階段,但關鍵的「碳費抵扣機制」仍未明確。根據「CBAM條例」(EU 2023/956),企業可扣減在生產國已支付的碳成本,但相關計算方式與認定標準尚未公布,導致企業在成本核算與報價上面臨高度不確定性。同時,「一噸產品排放數噸二氧化碳」的現象,也成為企業理解碳成本的重要門檻。
依據「CBAM條例」第9條第2款「第三國已支付碳價抵扣」(Credit for carbon prices paid in third countries)規定,歐盟允許進口商在計算應繳CBAM費用時,扣除生產國已支付的顯性碳成本。
然而,截至今(2026)年2月底,歐盟委員會尚未發布具體實施細則,使得以下關鍵問題仍未釐清:
1、何種碳定價機制可被認定為「有效」
2、抵扣金額的計算方式與公式
3、企業是否可提交個別碳成本證明取代國家平均值
在規則未明下,企業難以將已支付的碳成本納入報價模型,增加CBAM初期的合規風險與價格不確定性。
市場分析指出,從目前制度設計來看,CBAM傾向僅承認「直接排放」(Scope 1)相關的碳成本,對於間接排放(如用電)抵扣空間仍相對有限,企業需提前建立完整的排放數據與核查機制,以因應未來審核要求。
不過,分析也發現,企業存在碳排放「重量錯覺」,也就是為何一噸產品排出更多的碳?
此現象,除了制度不確定性,企業在實務操作上也面臨碳排計算認知落差。業界常見疑問是,為何生產1噸鋼材或水泥,排放的二氧化碳重量可能達數噸?
其實,這並非計算錯誤,而是源自基本化學反應原理。也就是碳在燃燒過程中會與氧氣結合生成二氧化碳。
生產1噸鋼材、水泥、鋁材,排出來的二氧化碳重量,竟然比產品本身還重,有的甚至重好幾倍,引起「這太誇張了!」「是不是算錯了?」的疑問。同時二氧化碳能有多重?
其實,這並不是計算錯誤,而是一個基礎的化學常識。化學反應是按數量進行的。如果你有6.02個碳原子(1摩爾),它們的重量剛好就是12克。如果有足够多的碳原子,讓它們的總重達到12克,那麼與之反應的氧氣總重就一定是32公斤,生成的二氧化碳就會是44公斤。所以換算成1公斤的碳完全燃燒後,和氧氣结合生成約3.67公斤二氧化碳(44/12=3.67)
1噸產品的碳排放比1噸還重,不是誇張,也不是算錯,而是:
1. 化學反應增加重量:碳結合氧氣後,排放物重量自然高於原始碳含量。
2. 高耗能製程:鋼鐵、水泥、鋁等產業需大量燃料與電力,產生額外排放。
3.全流程計算(LCA生命週期):CBAM計算範圍涵蓋從原料到製程的完整碳排,而非僅成品重量。
要特別注意的是,碳排放計算的是「過程」,不是「產品本身重量」,因此企業的碳管理能力成為關鍵競爭力。因此在CBAM不斷演進下,企業將面臨「建立完整碳排數據體系」,及「掌握抵扣機制以降低成本」的考驗。
目前,CBAM不僅改變成本結構,也重新定義製造業競爭邏輯。在抵扣規則尚未落地之際,企業需提前布局碳排數據與直接排放管理能力,才能在未來碳成本全面顯性化的環境下維持競爭優勢。同時,理解碳排放的基本科學原理,也將成為企業因應碳關稅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