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碳中和時代來臨,東南亞在相關減碳機制上快速跟進國際腳步,除了積極完 ETS(總量管制機制),同時也在綠電模式上更加精進。
今(2024)年7月3日,越南頒佈了關於可再生能源的直接購電協議(DPPAs)法令,允許私人項目開發商與消費者之間進行可再生能源交易,意味著越南將允許可再生能源發電商利用其輸電設施或通過國有公用事業電網,向企業消費者出售電力,在其立法同時鼓勵更多投資機會和數據中心的發展。
受此影響,阿里巴巴、AWS 和谷歌等公司也計劃在越南探索商業機會,這有助推越南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增長。
今年7月26日,馬來西亞推出了企業可再生能源供應計劃(CRESS),旨在通過開放式電網系统,允許第三方通過現有電網網絡供應或購買電力,從而提高企業獲得綠色電力的機會。同樣的該計劃也獲谷歌和甲骨文(Oracle)宣布將在馬來西亞投資,預計到2030年將為該國經濟貢獻超過95億美元。
專家指出,綠電售予企業或者百姓這是用電模式,因為在碳排放裡就牽涉到直供與混供的電力排放因子的,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的,企業不得不重視,需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