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歐洲理事會已經表明關於報廢汽車法規的立場,最終將規定汽車生產中再生鋼的最低使用比例。
因此,歐盟委員會有權發布授權法案,為新批准的車輛中的再生鋼含量設定目標。再生鋼的最低比例將以委員會進行的可行性研究為基礎,並在法規生效之日起23個月內最終確定。
這項研究將檢視目前和預測的從消費後廢鋼來源回收的鋼材供應情況,以及目前消費後廢鋼在車輛使用的各種鋼材半成品和中間產品中所佔的份額,也將研究製造商在未來通過類型認證的車輛中使用消費後回收鋼材的潛力,以及汽車行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對消費後廢鋼的相對需求。
此外,還將研究經濟可行性、技術和科學進步,包括有關鋼材回收率的回收技術可用性的變化;車輛中再生鋼材含量最低份額對歐盟開放戰略自主權、氣候和環境目標的貢獻。
歐洲理事會的一份文件指出,應賦予歐盟委員會執行權,以製定計算和核實從消費後廢鋼中回收的鋼材在車輛類型中所佔比例的方法。
汽車業是鋼材的最大用戶之一,而目前新車對再生鋼材的使用率仍然很低。文件補充說,強制規定再生成分是為了降低與新車生產相關的碳足跡,並支持汽車產業實現氣候中和。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的公眾諮詢中,鋼鐵業並不支持新車中再生鋼材含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