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工業與技術部近日於官方公報發布《關於修訂綠色轉型支持計畫實施程序與原則公告之公告》,並已正式生效。根據此次修正內容,該公告名稱也更新為《綠色轉型計畫實施程序與原則公告》。
根據新規定,投資人可依據綠色轉型策略,自行就其設施層級編製需實施的綠色轉型步驟路徑圖。在此路徑圖範圍內,投資人可提出一項或多項將於執行過程中實施的專案。不過,該路徑圖必須涵蓋一個或多個持續至少五年的專案提案。
若同一投資地址已有先前提交且仍在審理中的申請,或該地址已持有尚未終止的投資激勵證書,則不得再針對該地址提出新的申請。此外,若在申請程序中發現形式方面的缺漏,將提供投資人補正的機會。
為確保專案整體性,在《公告》範圍內,依據《投資國家補助政令》所進行的太陽能或風能發電設施投資,也可納入整體專案範疇。然而,這類投資將不列入根據本計畫所核發的投資激勵證書內,亦不納入投資規模計算。
此項新規定的核心目標在於提升投資人的靈活性,加速綠色轉型相關實務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