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於2026年3月24日發布的法規草案,旨在透過大幅擴大「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適用範圍,建立更嚴格的框架來打擊碳洩漏。
這項新法規將碳成本義務從原物料擴展到整個生產鏈中廣泛的下游成品與半成品。
根據草案,從2028年1月1日起,一大批產品(特別是鋼鐵和鋁含量較高的產品)將被納入該機制。在此範圍內,許多項目將承擔CBAM義務,包括螺絲、螺栓、螺帽等緊固件,以及管材、儲罐、建築構件和鐵路材料。此外,更複雜的產品如引擎、泵浦、白色家電、工業機械、電力設備及某些商用車輛也將被納入涵蓋範圍。
該法規還對自2026年1月1日起進口電力的排放計算方法進行了調整,同時要求針對新納入產品的第一份報告須於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全面性的碳定價將於202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草案的一大重點是引入了針對「濫用行為」的措施。據此,若企業人為重組供應鏈以低報排放量或操縱實際排放數據,將觸發更嚴格的檢查。歐盟執委會將密切監控進口申報與排放數據,識別高風險案例,並在必要時要求提供額外文件。
廢鋼金屬的計算方法也正在修訂。目前被視為「零排放」的「加工前廢鋼」,在新框架下將納入排放計算。此舉旨在防止透過使用廢鋼來低報進口產品的排放量,而「消費後廢鋼」則維持排除在外。
該草案還允許歐盟承認第三國的認證機構,為認證過程提供更多靈活性。這預計將促進土耳其等出口國企業與當地核查機構的合作。
與此同時,法規中的一項緊急條款允許在供應鏈發生嚴重中斷或價格極度波動的情況下,將某些產品暫時排除在該機制之外。
總體而言,該草案展示了歐盟意圖將碳成本義務從基礎工業投入延伸至整個製造鏈,要求出口商在其生產過程中更全面地管理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