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歐盟CBAM、綠色採購與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快速升溫,越來越多企業開始導入環境產品聲明(EPD)。不過,市場對EPD仍存在不少誤解,其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EPD明明強調可比性,為什麼制度上卻又不鼓勵直接比較產品?」
對此,禾豐碳中和公司營運總監薛新祐指出,EPD真正強調的「可比性」,其實並不是產品優劣排名,而是「方法學的可比性」,核心目的在於建立全球統一的環境資訊揭露規則。
他表示,EPD本質上是一套標準化的環境資訊揭露制度,主要功能是公開產品生命週期中的環境影響數據,包括全球暖化潛勢(GWP)、能源消耗、水資源使用、資源耗用及廢棄物產生等指標。
這些數據皆需透過生命週期評價(LCA)方法進行計算,並依照統一格式與規範進行揭露。
過去很多企業雖然都有做產品碳足跡或LCA分析,但由於各自採用不同系統邊界、數據來源、排放因子與生命週期階段劃分方式,導致即使是同類產品,最終結果也可能出現巨大差異,彼此根本無法真正比較。
而EPD制度最大的價值,就是透過一套完整規範,包括統一系統邊界、統一數據品質原則、統一環境指標與統一LCA方法,讓不同企業的環境數據建立在相同基礎上,進而具備分析與比較的條件。
薛新祐強調,「EPD強調的是數據的可比較基礎,而不是直接替市場做產品排名。」即使不同產品皆採用相同方法計算,產品之間仍可能因用途、功能、耐久性與功能單位(Functional Unit)不同,而不適合直接比較。
他舉例指出,同樣是鋼材,不同強度、壽命與應用場景,其環境效益可能完全不同;若僅單看碳排數字,而忽略產品功能差異,反而容易造成誤判。
因此,EPD制度中特別強調,EPD本身是「資訊揭露工具」,而不是「市場優劣排名工具」。真正具有意義的比較,必須建立在相同PCR(產品類別規則)、相同功能單位與相同應用情境下,才具有專業判斷基礎。
薛新祐提醒企業,未來全球供應鏈競爭重點,將不再只是企業有沒有做EPD,而是企業的環境數據能否被國際制度接受、驗證與信任。EPD真正代表的,不再只是低碳標章,而是一種進入全球綠色供應鏈的「共同環境語言」,未來將成為企業國際競爭的重要基礎能力。